政策

石墨烯和先进碳材料研发项目招商扶持政策

2020-01-13 14:09:29 336

为高效引进石墨烯项目,巩固和扩大石墨烯产业的领先优势,加快武进区先进碳材料产业发展,打响“东方碳谷”品牌,特制定石墨烯和先进碳材料研发项目相关招商扶持策。

1. 租金优惠

符合条件的入园项目,自签约入驻之日起为其免费提供不超过300平方米(包括办公)的场地,一般免2年租金,最多不超过5年。租金先缴后奖。

2. 税收奖励

(1)企业所得税奖励。自开票之日起,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本级财政留成部分,按照“三年全额、三年50%”的标准奖励给企业。

(2)个人所得税奖励。年薪收入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以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为准)的企业中高级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级财政留成部分,按照“三年全额”的标准奖励给个人。

3. 生活配套保障

(1)给予“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不少于100㎡的住所,2年免租,租金先缴后返;

(2)给予研发公司全职博士及以上学历人员1间指定人才公寓,2年免租,租金先缴后返;

(3)针对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照人才类别,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和生活费补贴,如在本区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4. 支持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石墨烯、先进碳材料企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等项目。

5. 提供检测服务

入驻园区的研发公司,在使用江南石墨烯研究院相关各种检验检测服务后可申请一定补贴,最高可全额返补。检测费用先缴后补。

6. 提供综合服务

常州石墨烯科技产业园为研发公司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综合服务,包括知识产权、代理记账、项目申报、标准制订、宣传推广等服务。

7. 专项经费支持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先进碳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发〔2017〕115号)文件,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对入驻企业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8. 特别或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特别或重大项目,扶持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行“一事一议”。

以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江南石墨烯研究院(江苏江南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会同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科学技术局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