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英才计划”第十四批领军型创业人才引进公告
2020-11-18 11: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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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开拓视野,加快引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十大领域打造“龙城英才计划”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20〕27号)、《关于加快“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引进和培育的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20〕130号)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龙城英才计划”顶尖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人才〔2020〕3号)要求,按照《关于在当前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的通知》(常人才〔2020〕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实施“龙城英才计划”第十四批领军型创业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资助对象为新引进的市外(含驻常高校)领军人才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内创办、领办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创业企业拥有领先的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广阔的产业发展前景。2.领军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5年以上(博士学位的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来常时间不超过24个月。3.领军人才应为创业企业高管(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4.领军人才本人在创业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自然人直接出资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且领军人才本人已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领军人才在创业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领军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乘以持股公司在申报创业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领军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乘以持股公司在申报创业企业的股权占比)。5.截至2020年7月1日,创业企业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未满18个月。6.创业企业应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
1.西太湖创业资助资金:给予100万元或200万元创业资助资金,首期不低于30万元。2.常州市发展奖励资金: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在工商注册登记5年内,根据创业企业“综合贡献”情况,给予50-700万元不等的创业资助资金。创业企业符合多个资助标准的,按最高额度资助,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3.创业场所住所:自注册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100平米的创业场所和不少于100平米的住所。4.购房补贴:自入选“龙城英才计划”发文之日起5年内,领军人才在武进区购买80平方以上的自住商品房,可申请20万元的购房补贴。5.低息贷款:可享受50-1500万不等的江南银行“小额贷”、江苏银行“人才贷”“苏科贷”等无抵押贷款。6.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等各类人才计划以及科技、产业项目。
2.按要求在线填报人才及项目信息,其中落户区域选择武进区。3.在“附件上传”中上传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两名非股东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公司章程、项目创新创业计划书等。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科
闻晶 彭东旭
联系电话 0519-86361173